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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期学术沙龙——吴笛:文学法律批评VS法律与文学
    发布时间:2021-11-07

    2021年10月27日,外国语言文化研究院首席专家吴笛教授在稽山校区研究基地E228会议室主讲了题为“文学法律批评VS法律与文学”的学术沙龙。本期沙龙由外国语言文化研究院院长李贵苍教授主持,来自各学院的十几位老师前来观摩学习。

    吴笛教授以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教授的观点作为引入,提出对文学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探讨可以加深我们对作品人物的理解,而文学家的法律思考与法律想象则对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且对法律的完善以及法律的正义皆有参考价值。

    吴笛教授将法律与文学这两个原属不同学科的主题放在一起,认为文学与法律的跨界研究是具有可行性的,作家与法学家之间通过跨界研究能够跨越原本不可逾越的鸿沟,对跨学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吴笛教授也以此为基础,提出“文学法律批评”概念,旨在让法律意识成为文学批评中的一个重要价值尺度,让法律正义成为文学作品中所弘扬的真善美的具体内涵。

    吴笛教授列举了文学法律批评的几个研究方向,还具体阐述了文学法律批评独特的功能与意义:一、扩展文学的功能;二、文学研究应发掘文学的认知功能,而文学研究的法律批评则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视野;三、凸显文学的普法教育功能。在场的老师们对于吴教授的观点纷纷表示赞同。

    最后,吴笛教授以英国诗人雪莱的名言“诗人是未经公认的立法者”作为总结:文学法律批评作为跨学科研究方法,有其自身的特性和价值,探究其中的法律原则和法律问题,借此加深理解作家的创作意图,加深理解作品的主题、技巧、措辞以及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在法律概念介入之后发生的新的阐释的可能。而且,文学作品中以及文学学者的法律思考与法律想象对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法律的完善以及法律的正义亦有参考价值。

    李贵苍院长就吴笛教授的观点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其他在场的老师也发表了自己的感想。本次沙龙全程气氛融洽,老师们收获颇丰。